| 索引号 | 620721050/2025-00129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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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5-12-05 15:25:00 | 是否有效 |
一、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
引导和支持农村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创业就业能力,增加家庭收入,实现一人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二、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次发放。
三、发放流程
(一)提取名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提取学生名单,组织开展学籍信息和在校状态核查。系统中未标注体现的,人工比对校验后纳入补助范围。教育、人社部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学籍比对工作。
(二)审核公示。经村级初审、乡镇复核、县级终审后,拟发放人员名单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村民监督。
(三)补贴兑付。发放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到户。
项目管理单位: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才玛
联系电话:0936-6122976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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