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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620721036/2025-00026 | 发文字号 |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发改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发改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10-27 10:02:22 | 是否有效 | 
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及特殊群体幸福感,充分发挥促消费活动的普惠性作用,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办发〔2025〕27号)要求,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开展2025年“情暖肃南·银龄乐享”主题促消活动,通过定向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为全县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优惠力度大、服务质量优的消费体验,持续激活银发消费市场活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满足特殊群体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核心,进一步提振全县消费热度、释放养老服务及民生消费市场潜力。本次活动将面向全县8544名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定向发放每人30元标准的电子消费券,以实际行动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特殊群体的关心和关怀,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消费券发放种类
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餐饮、日用品、住宿(含星级民宿)和旅游景区电子消费券25.63万元,共发放面额30元的消费券8544张,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录详见附件《肃南县2025年“情暖肃南·银龄乐享”主题促消活动参与商户名单》。
三、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
四、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方式
发放时间:2025年10月29日开始
发放方式:按照各乡镇受众群体人数配置消费券张数及二维码,由各乡镇负责发放。
领取方式:受众群体通过微信“扫一扫”领取消费券。
五、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领取电子消费券后,通过使用微信在活动商家扫码支付,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消费满60元,可抵扣1张30元电子消费券。单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严禁拆单操作、套现、远程付款等违规行为。电子消费券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若期限内未消费使用,过期自动失效。
六、核算规则
活动结束后,邮储银行肃南县支行和市银联公司向县发改局提交书面结算资料,经发改局审核后向省银联公司账户提供资金,由省银联公司向商户进行结算。本期资金核算后,沉淀资金结转至下一期活动使用。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肃南县发改局 0936-6121413
联 系 人:贺楠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7日
点击查看:肃南县2025年“情暖肃南·银龄乐享”主题促消活动参与商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