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二中学科技实验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肃教发〔2025〕135号)收悉。根据甘肃艾尚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二中学科技实验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艾尚立咨评〔2025〕1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二中学科技实验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加快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县域教育教学环境,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发展差距,改善办学条件,拟实施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二中学科技实验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及代码
项目单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项目代码:2508-620721-04-01-449199
三、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5月-2028年4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科技实验楼一栋,为地上三层建筑,框架结构,新建总建筑面积3086.36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处,建筑面积为145.78平方米。并配套室外三网工程、硬化工程、苗木移栽、设备设施购置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42.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5.03万元,设备购置费用216.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04万元,预备费61.06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筹措。
七、节能及绿色建筑
原则同意工程可研报告推荐的节能方案,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八、工程招投标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等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