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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甘肃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因肃南县民族医院无法实现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等原因,向本中心申请退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本中心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解除与肃南县民族医院的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
解除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后,该机构不再属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