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本单位职能职责
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工作、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委工作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社会工作、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2.承担统筹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承担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7.承担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草案。组织全县信访干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办理落实信访事项情况。
8.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辖区内社会工作中的综合事务工作,承担县社会工作相关信息、数据的综合统计、整理分析和研究工作;协助开展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两企三新”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等方面有关工作;负责辖区信访工作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承担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研判等功能定位,落实“访调对接”工作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信访问题化解,实现县域、镇域、村域三级联动,多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党建、党风廉政、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组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印信管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信息宣传、财务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指导推动全县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志愿服务培训,组织开展示范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协调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有关交流合作。
(二)社会工作股。组织拟定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划和标准并指导实施。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承担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承担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承担指导推动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指导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培训。
(三)“两新”工作股。承担县委“两新”工委日常工作,指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指导全县“两企三新”、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监督和服务的具体指导协调等党建工作。组织对全县“两企三新”、行业协会商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外事有关工作。
(四)信访工作股。承担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草案。组织全县信访干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办理落实信访事项情况。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承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统筹指导人民信访、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设立肃南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加挂肃南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牌子,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隶属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管理。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54.8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254.8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8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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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预算
2
026年支出预算254.8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234.83万元,占92.15%;项目支出20万元,占7.85%;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54.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234.8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1.7万元,增长1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奖励金、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1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两企三新”建设经费和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项目1信访专项资金、项目2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3推动新兴领域党建、新就业群体服务保障和“友好场景”建设经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 纪检监察事务( 款) 派驻派出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5年预算相比不变。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不变。
2.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6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相比不变。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相比不变。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
.会议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相比不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2.6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4.28万元,增长1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福利费拨款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6.8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6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信访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设立省、市、县信访专项资金,及时妥善化解特殊疑难信访个案,逐步解决信访工作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立项依据:
(1)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甘发〔2011〕6号)
(2)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1〕40号)
(3)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县委发〔2012〕17号)
3、实施主体:中共肃南县委社会工作部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贯穿2026年度信访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重复信访量明显下降,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提升。纳入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的信访问题化解率95%以上,信访形势更加平稳向好;通过其他法定程序、复查复核率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路线图”更加通畅规范;申诉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保持在95%以上,信访上行明显改善,重复信访明显减少,基层基础更加夯实巩固;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动态清除风险隐患,及时处置苗头动向,坚决守牢“三个不发生”底线,信访安全稳定防线更加坚实有力。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4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一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6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1个,压减率25%。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重点履职、单位综合、可持续发展能力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肃南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3月2日